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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2019年04月09日 14:13 管理员 点击:[]

因工作需要,镇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招录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1329办公室(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现场报名,或者通过邮箱zjxqcaizj@126.com报名。

(二)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所需材料:

1.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通过邮箱报名者,需上传上述材料扫描件,凡符合条件者均通过电话告知。

应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根据所学专业,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财政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新区组织人事部对入围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试考核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7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时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准考证领取:现场报名者可于2015年6月16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也可于2015年6月17日(周三)上午9:00-11:30至镇江市伯先中学(镇江新区大港赵声路222号)传达室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7日(周三)下午15:00-16:30,地点:镇江市伯先中学。

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拟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解聘完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8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新区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财政局电话,0511-83372637,组织人事部电话:0511-83378271,纪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6658。

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镇江新区财政局

2015年6月8日

附件1: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质

报名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

专 业

1

财政局

财政管理

1

政府雇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

2

财政结算

中心

2

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

户籍

所在地

报考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代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性质

学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

相关

资格

条件

外语能力

有无回避关系?

专业技术资格

学习

工作

简历

(从高中毕业后开始填写)

个人

专长

个人

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等相关资料,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并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于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笔试、面试或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应聘人签字: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备注

注:学历性质填“全日制、自考、成教、函授、网络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