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党校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师(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必备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及以上证书),并符合以下专业要求:经济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社会学(一级学科)。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wlrsj.com)、温岭人才网(http://www.wlrcw.com)、中共温岭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wldx.gov.cn)等处发布《2016年中共温岭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2、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者如实填写《中共温岭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wlswdx@163.com(需附科研成果电子版)。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3名的,招聘计划取消。3月16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应聘者。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各占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计算总分。如果考生考试总分相同,则笔试分数高者排序在前。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聘用人员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泉东路88号
中共温岭市委党校办公室
邮 编:317500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电 话:0576-86179038 15968693176(陈)
0576—86179015 13867626390(李)
传 真:0576--86179019
四、其它事项
1、考试前,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试期间,本单位统一提供免费食宿。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的人员在中共温岭市委党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温岭市委党校负责解释。